收件人
選擇 Google 表單收到回覆時要寄信給誰
每則通知都包含一或多條傳送規則。每條規則決定要寄信給誰,並可選擇性設定何時寄出。本指南說明誰可以收到電子郵件;「何時」的部分請參閱條件傳送。
三種收件人類型
開啟一條規則,在 To 列點擊 + 新增,然後選擇類型:
- 電子郵件——您自行輸入的固定地址(例如
team@school.org) - 填答者——提交表單的人
- 表單欄位——表單某道題目中收集到的電子郵件地址
同一條規則可以混用這三種類型——它們都會出現在郵件的 To 欄位中,並以可移除的標籤顯示。
寄信給填答者
選擇填答者即可寄信給提交表單的人。您的表單必須收集填答者電子郵件才能使用此功能:在表單中前往 設定 → 回覆 → 收集電子郵件地址。
寄到表單中收集的地址
選擇表單欄位,並挑選一道收集電子郵件地址的題目。每次有人提交時,通知就會寄到填答者在該題輸入的地址。
請注意:若一條規則的唯一收件人是填答者或表單欄位,遇到未提供有效地址的提交時會略過——該筆回覆不會寄出任何郵件。當規則是這樣設定時,編輯器會提出警告。若您希望每次都有一份副本寄到某處,請同時加入一個固定的電子郵件地址。
CC 與 BCC
CC 與 BCC 列僅接受自行輸入的電子郵件地址——不能使用填答者或表單欄位。數量不限,視需要新增即可。
回覆地址
預設情況下,回覆會寄到您帳戶的電子郵件地址。您可以在 訊息 → 回覆地址 中針對每則通知個別覆寫——當回覆應該寄到共用信箱而非您的個人地址時特別實用。設定真實的回覆地址也有助於您的郵件避開垃圾郵件分類。
開啟通知
通知需要至少一位收件人——自行輸入的電子郵件、填答者或表單欄位——才能開啟(CC、BCC 與審核者不算在內)。在此之前,您會看到「請先新增收件人」的提示,而不是開關切換鈕。
